8月16日,证监会公布了一则操纵证券市场的罚单。冯越峰、宋晓平在2017年3月20日至10月11日期间,累计控制近百个股票账户,操纵“镇海股份”“美芝股份”“华体科技”“日盈电子”等4只股票,累计获利近2400万元,最终被证监会罚没近9600万元。 在2017年3月20日至10月11日期间,冯越峰实际控制使用包括本人证券账户在内的43个证券账户(以下简称“冯越峰账户组”)。在2017年3月20日至10月11日期间,宋晓平控制使用“沈某糯”西南证券账户等54个证券账户。 经计算,两账户组操纵“镇海股份”亏损3356.85万元。两账户组操纵“美芝股份”获利877.98万元。两账户组操纵“华体科技”获利846.51万元。两账户组操纵“日盈电子”获利680.81万元。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,证监会决定:对于冯越峰、宋晓平的共同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约2400万元,其中,由冯越峰承担约1269万元、由宋晓平承担1136万元;处以约7200万元罚款,其中由冯越峰承担约3800万元、由宋晓平承担约3400万元。 |